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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
师资力量 教学督导组实施办法(试行) 第一条 总则 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过程中,必须对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施监控,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。为此,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。 教学督导组是对全院教学流程的各个环节以及教务工作进行监控、评估、反馈的教学管理机构。它相对独立于教务部,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直接领导,从事教学情况的调研和咨询,督促和检查日常教学计划执行,巡视上课和考试情况,提出改进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以及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和教学环节管理制度,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。 第二条 教学督导组的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督导组相对独立于教务部,是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,对全院教学秩序、教学水平、教学质量进行检查、督导和评估的常设机构。 学院教学督导组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、教务部工作人员和4—5名专业院系的专家组成。 第三条 教学督导组职责 一、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目标、教学质量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,对各教学单位实行教学目标管理的评价。 二、从事教学情况的调查和研究,对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或指导意见。 三、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监控,即对教学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督促、检查、评估、反馈。 四、深入教学一线,检查和督促日常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,掌握和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,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及教学管理评估。 五、巡视、检查实习、实验及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,并将结果及意见及时反馈回教务部。 六、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学院领导、教务部及有关部门反映、汇报。 七、指导对专、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;指导学生辅导员介入教学管理活动中,使之早日掌握教学管理技能和教学规律;发现教学典型,总结教育教学经验,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。 八、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,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和方法。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一、听课制度。教学督导组每学期须制定督导工作计划,每人每月听课二次,并填写《教学督导登记表》。 二、请示汇报制度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,并与月终、学期终总结汇报相结合。教学督导组应及时将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汇报有关部门及领导。每月及每学期末进行教学督导工作汇总,以书面形式提交汇报。 三、会议制度。教学督导组除每月召开工作例会,研究、布置本月工作外,还要参加教务部及学院领导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。 第五条 教学督导组职权 一、对全院教学安排、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等相关事项有知情权。 二、对教师教学情况及教务部管理情况有评议权。 三、对学院教学工作大政方针,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有建议权。 第六条 教学督导组工作要求 一、以高度的责任心,积极、主动投入到工作中去。 二、深入教学第一线,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,综合分析,准确评估,及时反馈,当好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参谋,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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